2016年業務制度更新后,將《G01_I表外業務情況表》進行了大修,將一張報表調整為2張子報表,分別為《G01_I_1表外業務情況表》和《G01_I_2委托貸款投向統計表》,分支機構也同步進行了修訂。表一將表外業務粗分為四大類統計,表二將非現金管理項下委托貸款按行業投向進行統計,本文結合填報說明講述報表填報細節。
分別為擔保類表外業務、承諾類表外業務、金融資產服務類表外業務、金融衍生品類表外業務?!氨硗馐莻€大籮筐,什么都能往里裝”,本表并沒有完全反映現有商業銀行所有的表外業務,而是將重點表外業務囊入其中。調整后,。表一部分將和金融資產服務類表外業務納入統計范疇,金融資產服務類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客戶委托,為客戶提供資產管理和投融資服務的表外業務。需要注意的是代發工資、結算清算、出口信用證通知業務、賬戶維護業務、鑒證業務等不是基于金融資產提供的服務,不需要報送。還有些銀行展業代買車船、飛機票、彩票也不需填報。表二主要用于反映填報機構非現金管理項下委托貸款按實際投向分類情況。與填報《G01_VII貸款分行業情況表》類似,首先將委托貸款按投向地分為境內和境外,境內客戶境外使用填報境外。其次,將境內貸款分為經營貸款、非經營性個人貸款、買斷式轉貼現3個類別。最后,將經營性貸款根據實際投向填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GB/T4754-2011)中的20個具體行業,如果無法合理地確定貸款的投向,則應按借款人主營業務所在行業進行分類,可參考筆記第8篇《貸款按行業分類與按實際投向分類》。本表A列即有統計余額,也有統計發生額的業務品種。其中,代理代銷業務統計是報告期內當期累計發生金額,即每個月發生額,筆者理解為資金進出都要填報。特別提醒的是人行報表統計的是年初至報告期末累計發生金額,兩者不一樣。財務顧問咨詢由于難以對應相應標的,所以不填報數據。其余的統計項目均填報期末余額。銀行端收益是指表中各項表外業務對應產生的各項收入,包括手續費及傭金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納入當期損益表的收入,不考慮各項表外業務對應產生的支出。合計數應小于等于《G04利潤表》附注項目中[1.中間業務收入]。表外業務多數銀行均按收付實現制來確定收入,也有的是按照權責發生制將收入分攤到每個會計期間,比如委托貸款手續費收入。各行按照自身會計處理方法,確保計入的收益與中間業務收入相匹配。實際操作中,也可能會出現“有收益、無業務”或“有業務、無收益”的情況。此外,分支機構如果上級行沒有對代理代銷業務收入明確進行分配,在填報中不能將上級行下劃的管理費當成銀行端收益。擔保類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客戶的委托對第三方承擔責任的業務,包括但不限于承兌匯票、信用證、保函、信用風險仍在銀行的銷售與購買協議等。作為傳統項目,這部分填報說明對業務定義很清楚,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小銀行可能未將賣斷式轉貼現未承兌余額計入“信用風險仍在銀行的銷售與購買協議”。與人行指標代碼對照關系具體如下。承諾類業務是指填報機構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向客戶提供約定的信用業務,同客戶簽訂的一種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約,向客戶做出在未來約定的有效期內,按商定的條款為該客戶提供約定數額授信的承諾。具體包括可隨時無條件撤銷的貸款承諾、不可無條件撤銷的貸款承諾、未使用的信用卡授信額度等。對于貸款承諾的理解必須要結合“授信管理”和“有效授信合同”,以后會詳述。與人行指標代碼對照關系具體如下。金融資產服務類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客戶委托,為客戶提供資產管理和投融資服務的表外業務,包括但不限于非保本理財等資產管理;養老金及年金等資產托管;委托貸款、委托投資;債券承銷;代理/代銷信托計劃、資產管理計劃、保險產品;代理/代銷或主理產業投資基金等基金;財務顧問咨詢及各類保管業務;代理貴金屬交易等。由于是新的統計項目,每一項均結合填報說明詳解。該表與人行指標代碼對照關系具體如下。[12.發行非保本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根據約定條件和實際投資收益情況向投資者支付收益,并不保證投資者本金安全的全部理財產品。人行報表表述為“發行表外理財產品,不納入機構自身資產負債表核算的理財產品。分支機構如果有非保本理財發行權,則填報在該項,代理代銷上級行發行的非保本理財產品在“15.代理代銷其他”中填報發生額。本項目填報表外理財產品期末募集資金余額,應等于《G06理財業務統計情況表》中[2.3E非保本浮動收益類產品]期末余額。至于發行的保本理財產品屬于表內理財,不應該在本表中反映,而是根據發行對象統計到同業存放、個人存款和單位存款之中。[13.委托貸款]:委托貸款是指填報機構接受客戶或其他單位委托而發放的貸款。委托人提供資金,填報機構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而代理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委托貸款的資金由委托人提供,填報機構不得代墊資金,其風險由委托人承擔。本項目填報期末余額。需要注意的是本表不再統計委托貸款資金,不能將兩者弄混淆。[13.1現金管理項下委托貸款] 指填報機構以委托貸款形式,開展現金管理業務,根據客戶要求進行賬戶間資金歸集劃撥、余額調劑、資金計價、資金清算等業務發生的委托貸款。本項目填報期末余額。人行將委托貸款劃分為現金管理項下委托貸款和一般委托貸款,現金管理項下委托貸款主要指銀行為一個企業集團服務,集團和成員公司通過與銀行簽訂現金管理協議,集團和成員公司均可以在企業網銀的現金管理菜單下操作委托貸款放款、還款、結息和各類調整交易。這部分委托貸款不納入社會融資規模。[13.2金融機構委托貸款] 指金融機構作為委托人,委托填報機構發放的委托貸款。本項目填報期末余額。這部分委托貸款也不納入社會融資規模。[13.3非金融機構委托貸款] 指金融機構以外的單位或個人(包括廣義政府、企業、個人等)作為委托人,委托填報機構發放的委托貸款。本項目填報期末余額。這部分委托貸款納入社會融資規模。[13.3.1其中:公積金委托貸款] 指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委托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定向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或改善自住住房條件的住房消費貸款,也包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銀行向承擔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單位和項目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項目填報期末余額。該項目理論上應大于等于《G01_I_2委托貸款投向統計表》中[2.21.3住房按揭貸款]。[14.委托投資] 本項目反映填報機構接受客戶或其他單位委托而進行的投資。委托人提供資金,由填報機構根據委托人確定的投資對象、金額、期限等而代理進行的投資。委托投資的資金由委托人提供,填報機構不得代墊資金,其風險由委托人承擔。本項目填報期末余額。本項目不含填報機構發行的表外理財產品。即將非保本理財產品從中剔出來單獨統計。[14.1金融機構委托投資] 反映委托人為金融機構的委托投資期末余額。案例可閱讀筆記32篇《不良貸款騰籠術》。[14.2非金融機構委托投資] 反映委托人為除金融機構以外法人或個人的委托投資期末余額。[15.1債券承銷] 是指報告期內填報機構作為承銷商,接受發行人委托公開發售的各類債券的累計金額,包括面向社會公開、銀行間市場發行等,本項目按實際承銷份額的面值填報。私募債券只要是通過銀行承銷的,向社會公開發行或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和交易的債券,均應計入。[15.2代理代銷信托計劃] 指代理推介信托計劃并收付信托資金的業務,包括面向個人合格投資者和法人合格投資者的代理代銷信托收付。填報報告期內當期發生金額。信托計劃是指由信托公司擔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為受益人的利益,將兩個以上(含兩個)委托人交付的資金進行集中管理、運用或處分的資金信托業務活動。[15.3代銷資產管理計劃] 指代理推介證券、保險、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資產管理計劃。本項目填報報告期內當期發生金額。[15.4代理代銷保險產品] 是指填報機構接受保險公司的委托,作為兼業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代理保險公司向公司、機構客戶和個人銷售保險產品,并依法收取手續費的銀保代理業務。本項目填報報告期內當期發生金額。發生額應填報保險產品實繳保費金額,代銷的保險資管計劃填[15.3代銷資產管理計劃],填報機構不能以未取得保險業代銷執照而刻意規避填報代理代銷保險產品。
[15.5代理代銷基金] 指填報機構通過其營業網點和電子銀行系統接受投資人基金認購、申購等交易申請的業務,含基金專戶,不含資產管理計劃。本項目填報報告期內當期發生金額。與銀行簽訂相關代銷協議的私募基金均應該計入。[15.6代理貴金屬交易] 指填報機構通過營業網點或電子銀行系統等所有渠道為個人及法人客戶辦理的貴金屬賬戶、現貨、遞延、代理銷售和回購等業務。本項目填報報告期內當期發生金額,填報幣種為本外幣折人民幣。[15.7其他] 本項目反映報告期內填報機構代理銷售除基金(含基金專戶和資產管理計劃)、保險、信托計劃、貴金屬之外金融產品的發生金額。分支機構行代銷上級行發行的非保本理財產品在該項填報發生額。法人機構在填報本表時,只反映代理代銷非本行金融產品的情況,按發生額填報,分行代銷總行產品不在表內反映。今后報表修訂會增加細項,反映各填報機構具體代理代銷非保本理財的余額。[16.資產托管] 是商業銀行根據合同或協議約定,履行安全保管資產、資金清算、核算估值、投資監督及信息披露等職責,并提供與投資管理相關服務的業務。本項目填報期末余額。[17.財務顧問咨詢] 本項目反映填報機構作為客戶財務顧問,在切實分析客戶實際需求的基礎上,靈活運用各種金融知識、金融信息、金融工具、金融渠道和金融資源等,為客戶提供有實質性服務內容和個性化特點的顧問服務及金融產品時所獲得的收入。本項不填報余額或發生額。[18.其他金融資產服務業務] 反映填報機構除12-17項外其他金融資產服務業務的金額。特別提示:若本項/[19.金融資產服務類小計]>=5%,則須將本項涉及主要業務內容相關材料同步提交至銀監會。 >=5%”,。很顯然如果有金額較大的金融資產服務業務,今后報表會將其列入統計項。金融衍生品類指價值取決于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的金融合約,合約的基本種類包括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等。衍生產品還包括具有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多種特征的結構化金融工具。此項目填報名義本金期末余額。此項以名義本金期末余額填報。根據金融衍生品的性質,筆者認為收益應填報凈收益(可能會虧損),如果只反映銀行端收入,比如利率掉期業務,只反映利息收入,不軋差利息支出,統計意義不大。與人行指標代碼對照關系具體如下。![]()
來源:貿易金融O2O
培訓二、新形勢下貿易融資的技術審查要點及風險防控策略當前,受美元升息、資本回流等因素的影響,除美國外的發達經濟體復蘇緩慢,新興經濟體增長乏力,全球經濟不振,外部環境惡劣。與此同時,國內經濟發展面臨改革開放以來最為嚴峻的局面---產能過剩,僵尸企業遍地,銀行不良貸款深不可測,資本大量外逃,人民幣貶值預期居高不下,進出口持續萎縮,貿易融資跨境、跨業、跨市場的“三跨風險”交叉加劇顯現,銀行風險防控壓力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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